标签:style http io 使用 ar java strong sp 问题
1.事件流
事件流是描述从页面中接收事件的顺序。
事件流类型:
事件冒泡和事件捕获
1)IE的事件流叫做事件冒泡:(从下往上传递知道document元素)
即事件开始时由最具体的元素接收,然后逐级向上传播到较为不具体的节点
所有浏览器都支持事件冒泡,但是IE5冒泡时会跳过html元素
2)事件捕获(从文档节点document从上往下传递)
DOM中的事件流:
“DOM2级事件”规定的事件流包括三个阶段:事件捕获阶段,处于目标阶段,事件冒泡阶段。
2.事件对象(event对象)
DOM中的事件对象:
该对象可以直接使用event访问。
几个重要的属性:
currentTarget:和对象的this值一样,指向绑定该事件的元素
target:指向当前元素,如:点击事件,指向被点击的元素
注意:函数内部的this值,不一定等于event.target
type:事件的类型,返回的值没有前缀“on”
eventPhase:用来确定事件当前正处于事件流的哪个阶段。
值为1:事件处理程序处于捕获阶段
值为2:事件处理程序处于目标对象上
值为3:事件处理程序处于冒泡阶段
几个重要的方法:
preventDefault():阻止事件的默认行为。但是只有在cancelable属性为true的事件,才能使用该方法。
stopPropagation():阻止事件在DOM中的传播,即取消事件捕获或冒泡
IE中的事件对象:
访问IE中的event对象的几种方法:
1)DOM0级添加的事件处理程序,event对象通过window.event获得
2)通过attachEvent()添加的事件处理程序,event对象通过传入的event参数获得
3)HTML事件处理程序,event对象直接使用event获取
几个重要的属性:
srcElement:指向当前元素,类似于target
returnValue:为false时,阻止事件默认行为
cancelBubble:为false时,阻止事件冒泡
跨浏览器的事件对象:
如下:event = event || window.event
3.事件处理程序
为某个元素绑定某个事件处理程序的方法:
1)HTML事件处理程序
将事件直接添加在标签里
缺点:时差问题,当点击元素时,事件处理函数还未加载,会导致错误。解决:使用try-catch;
Javascript代码和HTML紧耦合;
不同浏览器对同一事件处理程序,可能存在不同的解析结果。
2)DOM0级事件处理程序(会在冒泡阶段被处理)
首先获得对象的引用,然后为他的事件属性赋值。如:btn.onclick = function(){......};
事件处理函数中:this引用当前元素
删除事件处理程序:将属性值设为null;如:btn.onclick = null;
3)DOM2级事件处理程序
添加事件:addEventListener( eventType, handler, capture )
删除事件:removeEventListener( eventType, handler, capture )
优点:可以添加针对于同一事件的多个事件处理程序,事件处理时,会按照添加的顺序依次处理。
注意:添加的事件只能通过删除方法来删除,且,如果添加的事件使用的是匿名函数,该事件无法移除。
this对象指向当前元素,因为,事件处理程序在所属元素的作用域中运行。
4)IE事件处理程序(只在冒泡阶段处理)
添加事件:attachEvent( eventType, handler )
删除事件:detachEvent( eventType, handler )
注意:eventType和DOM2级相比,有前缀“on”。
同样可以添加针对同一事件的多个事件处理程序,但是,事件处理时,会根据添加的顺序,以相反的顺序处理。
this对象等于window。因为IE中使用attachEvent()方法,事件处理程序在全局作用域上运行。
编写跨浏览器事件处理程序
如下:
addHandler : function( element,eventType,handler ){
if( element.addEventListener ){
element.addEventListener( eventType,handler,false );
}else if( element.attachEvent ){
element.attachEvent( ‘on‘+eventType,handler );
}else{
element[‘on‘+eventType] = handler;
}
},
removeHandler : function( element,eventType,handler ){
if( element.removeEventListener ){
element.removeEventListener( eventType,handler,false );
}else if( element.detachEvent ){
element.detachEvent( ‘on‘+eventType,handler );
}else{
element[‘on‘+eventType] = null;
}
}
注意:这样编写的代码,要注意作用域的问题,DOM2级和IE事件处理程序,添加事件后,事件处理程序的作用域不同。
所以不推荐使用this来访问当前元素。
代码地址:https://github.com/xiaoxiaojing/practiseCode/blob/master/function/event.js
标签:style http io 使用 ar java strong sp 问题
原文地址:http://www.cnblogs.com/xiaoxiaojing/p/40199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