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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向对象设计模式

时间:2015-09-09 16:16:34      阅读:151      评论:0      收藏:0      [点我收藏+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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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向对象的设计原则:七大原则

1,单一职责原则SRP

  定义:系统中的每一个类都应该只有一个职责

  好处:高内聚,低耦合

2,开闭原则OCP

  定义:对扩展开放,对修改关闭

  好处:适应性和灵活性,稳定性和延续性,可复用性与可维护性

3,里氏替换原则LSP

  定义:在任何父类出现的地方都可以用它的子类来替换,且不影响功能

4,依赖倒置原则DIP

  定义: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,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;

     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;细节应该依赖抽象。

  好处:提高成程序的稳定性,可维护性,可扩展性.

5,接口隔离原则ISP

  定义: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比使用单一的总接口要好。

  好处:不强迫新功能实现不需要的办法

6,迪米特原则LOP

  定义: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尽可能少的了解

  好处:降低耦合

  缺点:通信效率降低,产生大量的中介类

7,组合/聚合复用原则CARP

  定义:优先使用组合,使系统更灵活,其次才考虑继承,达到复用的目的

  好处:组合复用所需要的依赖较少

      组合复用可以在运行时间内动态进行

  缺点:系统会有较多的对象需要管理

 

面向对象设计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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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地址:http://www.cnblogs.com/kxbk/p/479477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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