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向对象的好处:可维护、可扩展、可复用、灵活性好
单一职责原则(SRP):
就一个类而言,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如果有多于一个动机去改变一个类,则此类就有多于一个职责。(游戏开发中,游戏界面和游戏逻辑相分离,而不是聚合在一起)
开放封闭原则(OCP):
软件实体(类、模块、函数等)应该是可以扩展,但不可修改。
最初写代码的时候,假设变化不会发生。但当变化发生时,我们应该建立抽象来隔离以后发生的同类变化。例如,实现加法功能,放在一个单一的类中,如果此时要求实现减法功能,则应该抽象出操作类,让以后添加乘法、除法都只需扩展而不必修改。即对于需求,可以通过新增代码实现,而不是修改现有代码。
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做抽象,对于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进行抽象同样不好
依赖倒转原则(DIP):
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。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
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,细节应该依赖抽象
里氏代换原则: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父类型
依赖倒转其实可以说是面向对象涉及的标志,用哪种语言来编写程序并不重要,如果编写是考虑得都是如何针对抽象编程而不是针对细节编程,即程序中所有的依赖关系都是终止于抽象类或者接口,那就是面向对象的设计,反之那就是过程化的设计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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